管理会计职业核心能力虚拟仿真中心、药学省级品牌专业建设-《药物分析技术》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校园网络扩容提质、广东省二类品牌专业建设--校内实践教学基地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揭阳市榕城区东升街道龙石社区929号七楼702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4月1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采购计划编号:445201-2021-00100
项目编号:GDZX-0306jy-21007
项目名称:管理会计职业核心能力虚拟仿真中心、药学省级品牌专业建设-《药物分析技术》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校园网络扩容提质、广东省二类品牌专业建设--校内实践教学基地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909,612.38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管理会计职业核心能力虚拟仿真中心、校园网络扩容提质等服务项目采购):
合同包预算金额:1,909,612.38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基础软件开发服务 | 基础软件开发服务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1,909,612.38 | 1,909,612.38 |
本项目包含四个包组:
包组号 | 项目内容 | 数量 | 最高限价 |
包组一 | 管理会计职业核心能力虚拟仿真中心 | 1批 | 730017.76元 |
包组二 | 药学省级品牌专业建设—《药物分析技术》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 | 1批 | 160850.00元 |
包组三 | 校园网络扩容提质 | 1批 | 624944.62元 |
包组四 | 广东省二类品牌专业建设—药学校内实践教学基地 | 1批 | 393800.00元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0个日历天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供应商可参考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2.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管理会计职业核心能力虚拟仿真中心、校园网络扩容提质等服务项目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 《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管理会计职业核心能力虚拟仿真中心、校园网络扩容提质等服务项目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 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2. 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 不同的供应商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作为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 3.1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供应商。 3.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4. 已成功报名并获取本次谈判文件。 5.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时间:2021年04月02日至2021年04月09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揭阳市榕城区东升街道龙石社区929号七楼702号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200元
截止时间:2021年04月15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揭阳市榕城区东升街道龙石社区929号七楼702号
时间:2021年04月15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揭阳市榕城区东升街道龙石社区929号七楼702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携带以下相关资料到代理机构所在地购买谈判文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原件核查完退回):
1.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证书);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委托报名的须提供,身份证原件核对后退回)
4.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等复印件)或其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缴纳至开标日期前半年内任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 供应商须提供以下信用记录证明材料:请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并加盖公章及提交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名 称:揭阳职业技术学院
地 址:揭阳市榕城区仙桥街道紫峰山下
联系方式:13927032898
名 称:广东中鑫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东升街道龙石社区929号七楼702号
联系方式:0663-8206777
项目联系人:李昊
电 话:0663-8206777
广东中鑫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04月02日